中佛协会副秘书长、灵隐寺方丈光泉大和尚参加研讨会并讲话
国家宗教局“国法与教规关系研讨会”在京召开
菩萨在线北京讯 2015年7月16日,由国家宗教局主办的“国法与教规关系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家与地方宗教行政部门、学术界和各大宗教团体代表近百人参加会议。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杭州灵隐寺方丈光泉大和尚受邀参加研讨会并阐述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16日上午,在第一场“国法与教规关系的历史考察与理论探讨”专场研讨会上,光泉大和尚提出了自己对“国法与教规关系”的新认识。
“国法与教规具有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但教规的实施还存在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宗教活动场所的性质、宗教财产的权属、教职人员的社保、非教职人员的权益保护等等。”光泉大和尚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与宗教界共同努力,并切实推动宗教事务基本法的制定。
自觉学法,严格守法,善于用法,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布道中,把法律规定体现在宗教活动中。虽然宗教信仰无国界,但宗教信仰者有国家的区分。树立国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此次“国法与教规关系研讨会”将于17日结束,包括“历史考察与理论探讨”、“历史经验与当代实践”以及“从国际、宗教、法治的不同视角看待国法与教规关系”共五场次的研讨。
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展开多层次、多角度的研讨。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文:性恩行者 图:云林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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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妙音 责任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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